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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二级以下公路(含二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出台】2005年12月1日,《广西二级以下公路(含二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二级以下公路(含二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的总体思路进行,依据自治区公路交通发展“五年”规划或年度建设计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二级以下(含二级)公路项目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书》,由各市人民政府或其确定的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仍按照现行的管理养护模式和管理制度,由项目业主交由(或委托)相应的公路管理机构或由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单位接管养护。《方案》明确了建设资金的补助标准,凡纳入国家或自治区公路建设规划、计划的二级以下公路建设项目,按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不同的公路建设环境、条件和不同的公路技术标准等级、类型等,由自治区交通厅申请中央补助投资并按相应标准安排定额补助资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
系统维护: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信息中心
系统设计: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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