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正式施行】2005年9月2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12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是广西第一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进行细化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广西公路建、管、养、征各项工作,保护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保护公路使用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