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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 2003年公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主要抓了:(一)狠抓2003年春运安全管理。2003年春运围绕交通部提出的“抓好源头、抓好预防和搞好事前监督”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认真贯彻国家、交通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交通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一是把好参加春运的资质关。明确二、三级客运企业具有进出广东春运加班包车的资格,并以二级客运企业为主的原则。规定没有进行客运资质评定的客运企业严禁参加春运的省际客运,包括加班、包车、旅游省际客运;不安排四、五级客运企业及个体运输户进出广东省的加班、包车。同时把好春运证(牌)的发放、管理关,对上年发生重特大客运安全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扣减了春运证,对安全、质量管理先进的运输单位给予一定增发春运证。二是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要求参加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参加跨省运输的客车(包括承担进出广东的加班车和包车客运任务的客车)的技术等级必须是一级车。对在2002年无故不按期二级维护、不按期参加审验和技术等级评定或涉及严重违规行为的客车,以及擅自改装或加装铺位的卧铺客车不允许参加春运。春运开始前所有参运车辆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和检验,参加春运的客车必须装备齐全有效、车容整洁。春运前二个月内未做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作业。各客运服务站坚持客运车辆检验合格报班制度,特别是检验台的检验人员责任都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客运车辆的报班检验工作,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及时消除车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及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及时做好春运期间车辆维修检测各项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做到车辆随到随修、随检,确保维修质量。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假二保假合格证、不检验就放行等情况发生。三是把好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没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准参加春运。四是搞好客运服务站管理与安全监督。要求一级、二级一类收费客运服务站必须对发车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停车场、发车区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客运服务站站场内因车辆调动原因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客运服务站在出站口设立了检查点,坚持车辆检查合格放行制度。把好车辆检验合格报班、调度、出站口检查等重要环节,确保车辆出站不超载,手续齐全,杜绝不安全隐患。对已安装了行车记录仪的车辆回站后,运输企业和客运服务站的安检人员及时采集记录数据,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等违规、违章行为,确保下一次出车能按章运行。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了“防火、防爆、防盗”三防工作。据统计,春运期间全区共查出烟花炮竹1027万多头,雷管3发,导火线4.2米,汽油720公斤,煤油302公斤,酒精50公斤,油漆773公斤及其它危险品10605件。五是认真落实驾驶员休息制度,保障行车安全。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建立长途营运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站和驾驶员休息室,落实驾驶员休息制度。明确规定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3个小时后必须落地休息10分钟以上或轮换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客车达8个小时或夜间累计驾驶客车达6个小时的驾驶员必须落地休息轮换。各运输企业按照要求,落实长途客车中途休息站和客运服务站司机休息室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运政部门还派出人员对各站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企业派人坚持在中途休息站进行24小时值班,督促驾驶员落地休息和轮换,核实当班驾驶员与行车路单的记录是否相符,核实客车载客人数,防止超载。(二)抓好防控“非典”,保障运输安全畅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布置,成立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高效的防控“非典”工作值班制度,抽调业务骨干配合有关部门对乘坐车船的旅客进行健康检查,严格执行交通部规定的六项制度,加强对客运站和车船进行消毒。(三)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新机制,重点从源头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一是推行营业性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解决驶驾员疲劳驾驶问题。二是推行营运性驾驶员统一管理制度,解决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问题。逐步改变营运性驾驶员由经营承包者聘用和管理的做法,全面推行由运输企业统一聘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劳动报酬、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的“四统一”新机制。三是严格报班检验制度和出站审验制度,推行使用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解决驶驾员和客运车辆安全发班问题。四是推行营运客车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和GPS制度,解决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问题。五是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履行好行业管理的工作职责。(四)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与自治区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共同制定了《广西道路交通安全行车动态分类管理方案》,会同自治区有关厅局对各市道路交通安全行车动态分类方案进行了评审。继续开展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运输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终止或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严厉查处违法违章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在柳州召开了全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现场会,总结了2002年整治工作,公布了道路货物危险运输企业整顿验收结果,并进一步规范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台帐和报表,引导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还对建设施工工地开展“三无”车辆清查活动。(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监控力度。根据自治区提出的“深查隐患抓整改”的工作基调,继续按照检查与整改隐患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各单位自查、自治区重点督查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确保安全。根据交通部要求并结合广西实际,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情况;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三级以下公路营运夜班车客车运行时间调整落实、营运驾驶员作息制度和中途休息站等执行情况。2003年,自治区交通厅于春运期间、“两会”期间、4月份“4·8”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7月和11月组织了5次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该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其它隐患通过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限期整改。对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16项重特大安全隐患作为重点监督整改对象的,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单位,协助配合地方政府进行整改。(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关于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办法》等。(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2003年,继续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反三违月”活动。各单位都积极响应,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还编印了《广西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案例选编》一书,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7-8月组织举办四期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培训班,共培训400名安全管理人员;11月,为了做好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推广应用,提高全区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举办4期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新技术应用培训班,共培训357名安全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提高了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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