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水上交通安全】 2003年,广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航管机构和水路运输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水路运输市场整顿和资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水路运输“四客一危”、“二区一面”和民用船舶修造厂的管理,组织开展了“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全区性的安全大检查,开展了“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巩固年”、“反三违月”、“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了水路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平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把好市场准入,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过为期两年多的经营资质管理和水运市场整顿,经营主体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改善。在此基础上,2003年重点抓好乡镇客圩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船的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立足规范管理,继续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运距在10公里以内的船舶运输资质规定,全面加强乡镇客圩渡船的市场准入管理,抓好经营资质的维持和管理,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船舶,坚决让其退出市场。(二)加大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部署开展了以“四客一危”运输安全、渡口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淘汰了一批老旧船舶,取缔了一批不合资质规定的船公司。针对贵港等航区造船需求矛盾突出、违章造船有蔓延的势头,及时调查研究,出台加强造船市场管理的行政措施,取缔了一批非法造船厂点。还开展对航道乱采滥挖现象进行专项治理,仅第四季度就共核查采砂船舶1049艘、淘金船114艘,责令停业整顿279艘、处理违章船舶73艘、责令停航18艘。(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时期,都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四客一危”船舶(客滚船、旅游船、客渡船、高速客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和“两区一面”(北海航区、桂林漓江航区和乡镇客圩渡)的安全管理和主要设备保养情况,《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1年桂政发56号文件落实情况。同时,航道管理部门,除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外,在重要节假日,在雷雨、台风、汛期、枯水期,都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各种措施是否落实,检查助航标志、航道维护及水深探测工作情况,航道疏浚专业队伍的配备及航道清障工作情况,因航道问题而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在航道内乱采滥挖而造成破坏航道、阻塞船舶通航的情况,用电、燃油料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其它航道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置。(四)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与新闻单位配合,结合交通实际,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媒体上宣传“安全生产周”、“反三违月”、“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巩固年”等活动的主题思想,还组织摄制了“客渡运输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宣传资料片,免费提供给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学习、宣传资料使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都积极响应,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五)开展乡镇客圩渡船的普查工作。为了全面摸清全区乡镇客圩渡船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客圩渡船运输市场,2003年下半年,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客圩渡船普查工作的通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航管机构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的准确、可靠,为下一步加强客圩渡船的安全管理和更新改造工作打下了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