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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单位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行业、交通征稽的政策和法规;负责提出公路行业和交通征稽立法计划建议,按照自治区交通厅的部署和要求,组织起草公路、交通征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公路行业和交通征稽管理的措施、办法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 按照全区公路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拟订全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交通片稽年度计划,报自治区交通厅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专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专业公路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抢修恢复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检查和验收。
(五)负责全区专业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六)负责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直属公路收费站(点),对全区收费公路、桥梁、隧道实施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区公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资金使用实施全面临眇审计;管理全区公路机构国有资产。
(九)负责全区公路行业科技进步工作,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研究和推广应用。
(十)负责全区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路行业的统计住处民与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全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建公路文明行业。
(十二)指导全区地方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交通征稽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区交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
值班电话: 2115870
传 真: 2115833
邮政编码: 530021
网 址: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
系统维护: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信息中心
系统设计:广西交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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